该业务是指跨越国境的租赁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的出租人把租赁物件租给另一个国家的承租人使用,或出租人筹集国外资金购买租赁物件租给本国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即我司将国外制造的设备租给本国企业使用,或把我国的机器设备出租给国外企业使用,或者我司通过筹集外汇购买本国企业选定的设备租给本国企业使用的交易。该方式的优点是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高;便于国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等。 操作结构图: